羅馬書 6
信徒向罪而死向神活著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罪與恩的結局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做奴僕,順從誰,就做誰的奴僕嗎?或做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做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