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1
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於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a]的喜樂充足。
耶穌的血洗淨一切的罪
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Footnotes:
a. 約翰一書 1:4: 有古卷作: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