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2
獻己於主當做活祭
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做肢體,也是如此。
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7. 或做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做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8. 或做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聖徒的品行
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侍主。
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13.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a];不要自以為聰明。
不要以惡報惡
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b];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Footnotes:
a. 羅馬書 12:16: 「人」或作「事」。
b. 羅馬書 12:19: 或作:讓人發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