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3

平安祭之例

1. 「人獻供物為平安[a]祭,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2.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做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3.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4.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5.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於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6. 「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

7. 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8. 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9.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10.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1.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12.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13. 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Footnotes:
a. 利未記 3:1: 「平安」或作「酬恩」,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