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4
亚伯拉罕做因信称义的表样
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做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 又做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愤怒的[a],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亚伯拉罕为众信者之祖
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做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做多国的父。”
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做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21.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b]
Footnotes:
a. 罗马书 4:15: 或作:叫人受刑的。
b. 罗马书 4:25: 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