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13
要顺服掌权者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 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申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爱心完全律法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当趁早醒悟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