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6
遵行誡命蒙福
1. “你們不可為自己做偶像,不可為自己立雕像或神柱,也不可在你們的境內安置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 你們要遵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3. 你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遵照奉行,
4. 我就按時給你們降下雨露,使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也結果實。
5. 你們打禾,必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必摘到撒種的時候;你們吃食物,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境內安然居住。
6. 我必使你們境內太平;你們睡覺,沒有人驚嚇你們;我使惡獸在境內絕跡;刀劍也不經過你們的地。
7. 你們必追趕仇敵,他們必在你們面前倒在刀下。
8. 你們五個人必追趕一百人,一百人必追趕一萬人;你們的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在刀下。
9. 我眷顧你們,使你們繁衍增多,也必堅立我與你們所立的約。
10. 你們吃久藏的舊糧,要挪出舊糧,騰空給新糧。
11. 我必在你們中間安置我的居所,我的心也不厭棄你們。
12.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 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13.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經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再作他們的奴僕;我折斷了你們所負的軛,使你們挺身昂首地行走。
違背誡命遭禍
14. “但如果你們不聽從我,不遵行這一切誡命;
15. 如果你們棄絕我的律例,你們的心厭棄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違背我的約,
16. 我就要這樣待你們:我必命驚慌臨到你們,癆病熱病使你們眼目昏花,心靈憔悴;你們必徒然撒種,因為你們的仇敵必吃盡你們的出產。
17. 我向你們變臉,你們就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要管轄你們;雖然沒有人追趕,你們仍然逃跑。
18. 經過這些以後,如果你們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管教你們。
19. 我必粉碎你們誇耀的力量;我要使你們的天像鐵,你們的地像銅;
20. 你們的氣力徒然用盡;你們的地不出產,境內的樹也不結果實。
21. “如果你們行事為人與我的心意相違,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著你們的罪,使災禍加重七倍地臨到你們。
22. 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奪去你們的兒女,殘害你們的牲畜,減少你們的人口,使你們的道路荒涼。
23. “但如果你們經過這些事仍然不歸向我,行事仍與我的心意相違,
24. 我也要與你們作對,按著你們的罪,再加重七倍擊打你們;
25. 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到城裡,好使我打發瘟疫在你們中間,把你們交在仇敵的手裡。
26. 我斷絕你們的糧食來源(“我斷絕你們的糧食來源”直譯是“我要折斷你們糧食的杖”)以後,十個女人要共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她們配給定量的餅給你們;你們要吃,卻吃不飽。
27. “如果你們經過這事,還是不聽從我,行事仍與我的心意相違,
28. 我就必發烈怒,與你們作對;我要按著你們的罪,再加重七倍管教你們。
29. 你們要吃自己兒子的肉,女兒的肉也要吃。
30. 我必毀壞你們的邱壇,砍倒你們的香壇,把你們的屍體扔在你們仆倒的偶像上面;我的心必厭棄你們。
31. 我必使你們的城市變為荒場,使你們的聖所荒涼;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祭。
32. 我要使地荒涼,連住在那裡的仇敵也驚奇。
33. 我要把你們分散在萬國中,我又拔出刀來追趕你們;你們的地成為荒涼,你們的城市變成荒場。
34. “當那地荒涼,你們又住在仇敵之地的時候,地就享受安息;那地要休歇,享受安息。
35. 因為你們居住在那裡的時候,地不能在你們的安息年中享受安息,唯有在荒涼的日子,才可享安息。
36.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必使他們在仇敵之地膽戰心驚;風吹落葉也會嚇跑他們;他們必逃跑,好像逃避刀劍一樣;雖然無人追趕,他們卻跌倒。
37. 雖然無人追趕,他們卻像面臨刀劍,彼此撞跌;你們在仇敵面前,不能站立得住。
38. 你們要在萬國中滅亡;仇敵之地必吞滅你們。
39. 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也因犯了祖先的罪孽日漸衰弱。
承認罪孽始蒙垂顧
40. “那時他們就會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先的罪孽,就是他們對我不忠的過犯,又承認因為行事與我的心意相違,
41. 以致我也與他們作對,把他們帶到他們的仇敵之地。如果他們未受割禮的心這樣謙卑下來,情願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
42. 我就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記念我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也記念這地。
43. 他們會離開這地,地在荒涼無人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安息,同時他們要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棄絕了我的典章,他們的心厭棄了我的律例。
44. 雖然這樣,他們住在仇敵之地的時候,我還是不棄絕他們,也不厭棄他們,不把他們滅絕,我不會違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45. 因為他們的緣故,我要記念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他們的祖先是我在列國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46. 這些是耶和華在西奈山,藉著摩西頒布他和以色列人之間的律例、典章和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