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0

獻凡火干罪

1.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平常的火,是耶和華沒有命令他們獻的。

2. 那時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曾經告訴我們的,他說: ‘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 在眾人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就默然無語。

4. 摩西把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召了來,對他們說:“你們上前來,把你們的兄弟從聖所前抬到營外去。”

5. 於是二人走近來,照著摩西的吩咐,把他們連同他們的衣服抬到營外去。

6.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不要披頭散髮,不可撕裂你們的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全體會眾發怒。你們的親族,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所燒死的人哀哭(“要為耶和華……哀哭”或譯:“要為耶和華所燃起的焚燒哀哭”)。

7. 你們也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著摩西的話行。

8. 耶和華對亞倫說:

9. “你和你的兒子一起進會幕的時候,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

10. 使你們可以把聖的和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分辨清楚;

11. 可以把耶和華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重申祭司的分與權利

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邊作無酵餅吃,因為這是至聖的。

13. 你們要在聖潔的地方吃,在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和你兒子的分,因為耶和華是這樣吩咐我。

14. 至於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後腿,你們也要在潔淨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要一起吃,這是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給你和你兒子的分。

15. 至於作舉祭的後腿,作搖祭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都要歸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子,當作永遠的律例,都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

16. 那時,摩西急切地尋找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發現已經燒了;他就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說:

17.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耶和華又把祭肉給你們,要叫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甚麼沒有在聖潔的地方吃呢?

18. 這祭牲的血既然沒有帶進聖所裡去,你們就應該照著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吃這祭肉。”

19. 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已經獻了贖罪祭和燔祭,而且有這樣的災禍臨到我;如果今天我吃了贖罪祭的祭肉,耶和華怎能看為美好呢?”

20. 摩西聽了,也覺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