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
合宜的敬拜
1. “只要你们生活在你们祖先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的土地上,就要谨遵以下律例和典章。
2. “你们赶走那里的列邦后,要彻底摧毁他们在高山上、丘陵上、绿树下供奉其神明的地方。
3. 你们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神像,砍倒他们的偶像,使它们的名字从那里消失。
4. 你们不可按照他们的方式敬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5.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在你们众支派中选一个地方作祂的居所,你们要去那里敬拜祂,
6. 把你们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献、举祭、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头生的牛羊带到那里。
7. 你们和家人要在那里,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吃喝;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蒙祂赐福而欢喜快乐。
8. “你们不可再像今日这样各行其是,
9. 因为到如今你们还没有进入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安歇之地。
10. 但不久你们将渡过约旦河,定居在那片土地上。耶和华将使你们四境太平,安然居住,
11. 你们要把我吩咐你们献的燔祭、各种牲祭、十一奉献、举祭和一切还愿祭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敬拜场所。
12. 在那里,你们和儿女、仆婢及同城中没有分到土地作产业的利未人,要一起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
13. 你们不可随处向耶和华献燔祭。
14. 耶和华会在你们的一个支派中选定敬拜的场所,你们只可以在那里献燔祭,做我吩咐你们的一切事。
15. “你们可以随时在居住的各城宰杀牲畜吃,享受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所赐的福,像吃羚羊和鹿一样。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16. 但你们不可吃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17. 不可在你们的城里吃十一奉献的谷物、新酒和油、头生的牛羊、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举祭;
18. 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与儿女、仆婢及同城的利未人一起在耶和华面前吃。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
19. 切记,只要你们还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可忘记利未人。
20.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按照祂的应许扩展你们的疆域后,你们若想吃肉,随时都可以吃。
21. 如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敬拜场所离你们太远,你们可以在自己的城里,按照我的吩咐,随时宰杀耶和华赐给你们的牛羊吃,
22. 就像你们吃羚羊和鹿一样。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23. 但你们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25. 你们要做耶和华视为正的事——不可吃血,以便你们及子孙凡事顺利。
26. 你们要把圣物和还愿祭带到耶和华选定的地方。
27. 你们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的祭坛上献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上。要把其他祭牲的血倒在坛上,但可以吃祭肉。
28. 你们要认真听从我给你们的这些吩咐,做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视为正与善的事,以便你们及子孙凡事顺利,直到永远。
29.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为你们铲除列国。你们要赶走他们,住在他们的土地上。
30. 那时,你们要谨慎,不可受诱惑去效法他们的习俗,不可打听他们神明的事,说,‘这些民族怎样供奉他们的神明呢?我也要效法。’
31. 你们不可按照他们的方式敬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他们祭拜自己神明的种种行为令耶和华憎恶,他们甚至焚烧自己的儿女献给他们的神明。
32. “你们要谨遵我的一切吩咐,不可增添,也不可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