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1

祭司保持圣洁的条例

1.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把以下条例告诉祭司——亚伦的子孙。 “祭司不可因接触死去的族人而使自己不洁净,

2. 但骨肉至亲,如父母、儿女、兄弟、

3. 以及未出嫁仍是处女的姊妹例外。

4. 祭司不可因姻亲的关系而玷污自己。[a]

5. 祭司不可剃光头、修剪胡须或割伤身体。

6. 他们要做上帝的圣洁之民,不可亵渎我的名。因为他们负责献我的火祭,即我的食物,所以要保持圣洁。

7.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要为了我而保持圣洁。

8. 要视祭司为圣洁的,因为他们负责献你们上帝的食物。要视他们为圣洁的,因为使你们圣洁的我——耶和华是圣洁的。

9. 如果有祭司的女儿做妓女,辱没自己,她就是辱没自己的父亲,必须烧死她。

10. “大祭司在众祭司中职分最高,头上浇过膏油,已经承受圣职、穿上圣衣,他不可披头散发、撕裂衣服。

11. 他不可接近死者,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免玷污自己。

12. 他不可因丧事走出他上帝的圣所,以免亵渎圣所,因为我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我是耶和华。

13. 他必须娶处女为妻,

14. 不可娶寡妇、被休的女人或妓女,只可娶本族中的处女为妻,

15. 以免在民中玷污自己的子孙,因为我是使他们圣洁的耶和华。”

16. 耶和华对摩西说:

17.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亚伦。 “你的子孙中,任何有残疾的人都不可前来献他上帝的食物,这是世世代代都要遵守的律例。

18. 瞎眼的、跛脚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

19. 四肢不全的、

20. 驼背的、矮小的、患眼疾的、长疥癣的或睪丸受损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

21. 亚伦祭司子孙中有残疾的都不可向耶和华献火祭。他们既然有残疾,就不可近前来献我的食物。

22. 他们可以吃我的食物,圣的和至圣的都可以吃。

23. 但他们不可走近幔子或祭坛,因为他们有残疾。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他们亵渎我的圣所。我是使圣所圣洁的耶和华。”

24. 摩西把这些条例告诉了亚伦父子们和所有的以色列人。


Footnotes:
a. 利未记 21:4: 或译“作为民中的首领,祭司不可玷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