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7

勸猶大悔罪免擄至異邦

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 「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裡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3.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4.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5. 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

6. 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

7. 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8. 『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

9.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

10. 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

11.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引示羅事以警猶大

12. 「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13. 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

14. 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

15. 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16.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

17. 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

18. 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麵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19. 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

20.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憤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違逆者之祭不蒙悅納

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22.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

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做你們的神,你們也做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24.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25.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

26. 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

27. 「你要將這一切的話告訴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呼喚他們,他們卻不答應。

28. 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陀斐特之惡事及其重罰

29. 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在淨光的高處舉哀,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他憤怒的世代。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汙穢這殿。

31.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丘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33. 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做食物,並無人鬨趕。

34. 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