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1
1. 「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
2. 你們今日當知道,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耶和華你們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
3. 並他在埃及中向埃及王法老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
4.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埃及的軍兵、車馬,他們追趕你們的時候,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淹沒他們,將他們滅絕,直到今日,
5. 並他在曠野怎樣待你們,以致你們來到這地方;
6.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魯本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口,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帳篷與跟他們的一切活物。
7. 唯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
遵守誡命必蒙福祉
8.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
9. 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10. 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裡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
11. 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
12. 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
13.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侍奉他,
14. 他[a]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
15. 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
16. 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侍奉敬拜別神。
17. 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
當恆憶耶和華之言
18.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19.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20.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21.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
22.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
23.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
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做你們的境界。
25.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
論詛與祝
26.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27.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28.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侍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29. 及至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
30. 這二山豈不是在約旦河那邊,日落之處,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嗎?
31. 你們要過約旦河,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在那地居住。
32.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Footnotes:
a. 申命記 11:14: 原文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