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9
命焚紅母牛為灰以潔不潔之民
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 「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3. 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 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 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 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 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汙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 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11. 「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
12. 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汙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13. 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汙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汙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汙穢還在他身上。
14. 「人死在帳篷裡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篷的和一切在帳篷裡的,都必七天不潔淨。
15.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
16. 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17. 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
18. 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篷上,和一切器皿並帳篷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20. 「但那汙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汙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汙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21. 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汙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汙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2. 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