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61
論受膏者之職任
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a],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2. 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3. 賜華冠於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
信道者必獲顯榮
4. 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5. 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做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
6. 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神的僕役。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
7. 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份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於你們[b]。
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裝飾。
11. 田地怎樣使百穀發芽,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發生,主耶和華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民中發出。」
Footnotes:
a. 以賽亞書 61:1: 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b. 以賽亞書 61:7: 原文作: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