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
登山訓眾論福
1.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門徒為光為鹽
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耶穌來成全律法和先知的道
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論仇恨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a]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論姦淫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論起誓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b]。
論愛仇敵
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Footnotes:
a. 馬太福音 5:22: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
b. 馬太福音 5:37: 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