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

登山訓眾論福

1.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門徒為光為鹽

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耶穌來成全律法和先知的道

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論仇恨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a]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論姦淫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論起誓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b]。

論愛仇敵

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Footnotes:
a. 馬太福音 5:22: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
b. 馬太福音 5:37: 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