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書 3
嚴責耶路撒冷之人諸罪
1. 這悖逆、汙穢、欺壓的城有禍了!
2. 她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她的神。
3. 她中間的首領是咆哮的獅子,她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
4. 她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她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
5. 耶和華在她中間是公義的,斷不做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
6. 「我耶和華已經除滅列國的民,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也無居民。
7. 我說『你只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不致照我所擬定的除滅』,只是你們從早起來,就在一切事上敗壞自己。」
勸俟以色列復興
8. 耶和華說:「你們要等候我,直到我興起擄掠的日子。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國,聚集列邦,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他們身上。我的憤怒如火,必燒滅全地。
9. 「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侍奉我。
10. 祈禱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a],必從古實河外來,給我獻供物。
11. 當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覺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矜誇高傲之輩,你也不再於我的聖山狂傲。
12. 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
13.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做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而且吃喝躺臥,無人驚嚇。」
宜歌頌主恩
14. 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啊,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15. 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
16. 當那日,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軟!
17. 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18. 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
19. 那時,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
20. 那時,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
Footnotes:
a. 西番雅書 3:10: 原文作:女子。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