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 2
嚴責祭司違命負約
1.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於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4.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a]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7.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責猶大背約崇邪
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b],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c],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篷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責其行詐虐妻
14.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做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
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責其煩言瀆主
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哪裡呢?」。
Footnotes:
a. 瑪拉基書 2:4: 或作:利未人。
b. 瑪拉基書 2:11: 或作:聖地。
c. 瑪拉基書 2:12: 「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