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0
禁止子女献摩洛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
3. 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
4. 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人若佯为不见,不把他治死,
5. 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
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7. 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8.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9. 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a]要归到他身上。
禁淫人之妻
10. “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
11. 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12.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13.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14. 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
15. 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
16. 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17. “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18. 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
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20. 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
21.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当遵守耶和华之律例典章
22.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
23. 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24. 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地,就是我要赐给你们为业,流奶与蜜之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
25. 所以,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
26. 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做我的民。
27. “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人必用石头把他们打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Footnotes:
a. 利未记 20:9: “罪”原文作“血”,本章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