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篇 69
1. ( 大 衛 的 詩 , 交 與 伶 長 。 調 用 百 合 花 。 ) 神 啊 , 求 你 救 我 ! 因 為 眾 水 要 淹 沒 我 。
2. 我 陷 在 深 淤 泥 中 , 沒 有 立 腳 之 地 ; 我 到 了 深 水 中 , 大 水 漫 過 我 身 。
3. 我 因 呼 求 困 乏 , 喉 嚨 發 乾 ; 我 因 等 候 神 , 眼 睛 失 明 。
4. 無 故 恨 我 的 , 比 我 頭 髮 還 多 ; 無 理 與 我 為 仇 、 要 把 我 剪 除 的 , 甚 為 強 盛 。 我 沒 有 搶 奪 的 , 要 叫 我 償 還 。
5. 神 啊 , 我 的 愚 昧 , 你 原 知 道 ; 我 的 罪 愆 不 能 隱 瞞 。
6. 萬 軍 的 主 ─ 耶 和 華 啊 , 求 你 叫 那 等 候 你 的 , 不 要 因 我 蒙 羞 ! 以 色 列 的 神 啊 , 求 你 叫 那 尋 求 你 的 , 不 要 因 我 受 辱 !
7. 因 我 為 你 的 緣 故 受 了 辱 罵 , 滿 面 羞 愧 。
8. 我 的 弟 兄 看 我 為 外 路 人 ; 我 的 同 胞 看 我 為 外 邦 人 。
9. 因 我 為 你 的 殿 心 裡 焦 急 , 如 同 火 燒 , 並 且 辱 罵 你 人 的 辱 罵 都 落 在 我 身 上 。
10. 我 哭 泣 , 以 禁 食 刻 苦 我 心 ; 這 倒 算 為 我 的 羞 辱 。
11. 我 拿 麻 布 當 衣 裳 , 就 成 了 他 們 的 笑 談 。
12. 坐 在 城 門 口 的 談 論 我 ; 酒 徒 也 以 我 為 歌 曲 。
13. 但 我 在 悅 納 的 時 候 向 你 ─ 耶 和 華 祈 禱 。 神 啊 , 求 你 按 你 豐 盛 的 慈 愛 , 憑 你 拯 救 的 誠 實 應 允 我 !
14. 求 你 搭 救 我 出 離 淤 泥 , 不 叫 我 陷 在 其 中 ; 求 你 使 我 脫 離 那 些 恨 我 的 人 , 使 我 出 離 深 水 。
15. 求 你 不 容 大 水 漫 過 我 , 不 容 深 淵 吞 滅 我 , 不 容 坑 坎 在 我 以 上 合 口 。
16. 耶 和 華 啊 , 求 你 應 允 我 ! 因 為 你 的 慈 愛 本 為 美 好 ; 求 你 按 你 豐 盛 的 慈 悲 回 轉 眷 顧 我 !
17. 不 要 掩 面 不 顧 你 的 僕 人 ; 我 是 在 急 難 之 中 , 求 你 速 速 地 應 允 我 !
18. 求 你 親 近 我 , 救 贖 我 ! 求 你 因 我 的 仇 敵 把 我 贖 回 !
19. 你 知 道 我 受 的 辱 罵 、 欺 凌 、 羞 辱 ; 我 的 敵 人 都 在 你 面 前 。
20. 辱 罵 傷 破 了 我 的 心 , 我 又 滿 了 憂 愁 。 我 指 望 有 人 體 恤 , 卻 沒 有 一 個 ; 我 指 望 有 人 安 慰 , 卻 找 不 著 一 個 。
21. 他 們 拿 苦 膽 給 我 當 食 物 ; 我 渴 了 , 他 們 拿 醋 給 我 喝 。
22. 願 他 們 的 筵 席 在 他 們 面 前 變 為 網 羅 , 在 他 們 平 安 的 時 候 變 為 機 檻 。
23. 願 他 們 的 眼 睛 昏 矇 , 不 得 看 見 ; 願 你 使 他 們 的 腰 常 常 戰 抖 。
24. 求 你 將 你 的 惱 恨 倒 在 他 們 身 上 , 叫 你 的 烈 怒 追 上 他 們 。
25. 願 他 們 的 住 處 變 為 荒 場 ; 願 他 們 的 帳 棚 無 人 居 住 。
26. 因 為 , 你 所 擊 打 的 , 他 們 就 逼 迫 ; 你 所 擊 傷 的 , 他 們 戲 說 他 的 愁 苦 。
27. 願 你 在 他 們 的 罪 上 加 罪 , 不 容 他 們 在 你 面 前 稱 義 。
28. 願 他 們 從 生 命 冊 上 被 塗 抹 , 不 得 記 錄 在 義 人 之 中 。
29. 但 我 是 困 苦 憂 傷 的 ; 神 啊 , 願 你 的 救 恩 將 我 安 置 在 高 處 。
30. 我 要 以 詩 歌 讚 美 神 的 名 , 以 感 謝 稱 他 為 大 !
31. 這 便 叫 耶 和 華 喜 悅 , 勝 似 獻 牛 , 或 是 獻 有 角 有 蹄 的 公 牛 。
32. 謙 卑 的 人 看 見 了 就 喜 樂 ; 尋 求 神 的 人 , 願 你 們 的 心 甦 醒 。
33. 因 為 耶 和 華 聽 了 窮 乏 人 , 不 藐 視 被 囚 的 人 。
34. 願 天 和 地 、 洋 海 和 其 中 一 切 的 動 物 都 讚 美 他 !
35. 因 為 神 要 拯 救 錫 安 , 建 造 猶 大 的 城 邑 ; 他 的 民 要 在 那 裡 居 住 , 得 以 為 業 。
36. 他 僕 人 的 後 裔 要 承 受 為 業 ; 愛 他 名 的 人 也 要 住 在 其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