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斯 拉 記 8
1. 當 亞 達 薛 西 王 年 間 , 同 我 從 巴 比 倫 上 來 的 人 , 他 們 的 族 長 和 他 們 的 家 譜 記 在 下 面 :
2. 屬 非 尼 哈 的 子 孫 有 革 順 ; 屬 以 他 瑪 的 子 孫 有 但 以 理 ; 屬 大 衛 的 子 孫 有 哈 突 ;
3. 屬 巴 錄 的 後 裔 , 就 是 示 迦 尼 的 子 孫 有 撒 迦 利 亞 , 同 著 他 , 按 家 譜 計 算 , 男 丁 一 百 五 十 人 ;
4. 屬 巴 哈 • 摩 押 的 子 孫 有 西 拉 希 雅 的 兒 子 以 利 約 乃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二 百 ;
5. 屬 示 迦 尼 的 子 孫 有 雅 哈 悉 的 兒 子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三 百 ;
6. 屬 亞 丁 的 子 孫 有 約 拿 單 的 兒 子 以 別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五 十 ;
7. 屬 以 攔 的 子 孫 有 亞 他 利 雅 的 兒 子 耶 篩 亞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七 十 ;
8. 屬 示 法 提 雅 的 子 孫 有 米 迦 勒 的 兒 子 西 巴 第 雅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八 十 ;
9. 屬 約 押 的 子 孫 有 耶 歇 的 兒 子 俄 巴 底 亞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二 百 一 十 八 ;
10. 屬 示 羅 密 的 子 孫 有 約 細 斐 的 兒 子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一 百 六 十 ;
11. 屬 比 拜 的 子 孫 有 比 拜 的 兒 子 撒 迦 利 亞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二 十 八 ;
12. 屬 押 甲 的 子 孫 有 哈 加 坦 的 兒 子 約 哈 難 , 同 著 他 有 男 丁 一 百 一 十 ;
13. 屬 亞 多 尼 干 的 子 孫 , 就 是 末 尾 的 , 他 們 的 名 字 是 以 利 法 列 、 耶 利 、 示 瑪 雅 , 同 著 他 們 有 男 丁 六 十 ;
14. 屬 比 革 瓦 伊 的 子 孫 有 烏 太 和 撒 布 , 同 著 他 們 有 男 丁 七 十 。
15. 我 招 聚 這 些 人 在 流 入 亞 哈 瓦 的 河 邊 , 我 們 在 那 裡 住 了 三 日 。 我 查 看 百 姓 和 祭 司 , 見 沒 有 利 未 人 在 那 裡 ,
16. 就 召 首 領 以 利 以 謝 、 亞 列 、 示 瑪 雅 、 以 利 拿 單 、 雅 立 、 以 利 拿 單 、 拿 單 、 撒 迦 利 亞 、 米 書 蘭 , 又 召 教 習 約 雅 立 和 以 利 拿 單 。
17. 我 打 發 他 們 往 迦 西 斐 雅 地 方 去 見 那 裡 的 首 領 易 多 , 又 告 訴 他 們 當 向 易 多 和 他 的 弟 兄 尼 提 寧 說 甚 麼 話 叫 他 們 為 我 們 神 的 殿 帶 使 用 的 人 來 。
18. 蒙 我 們 神 施 恩 的 手 幫 助 我 們 ,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的 曾 孫 、 利 未 的 孫 子 、 抹 利 的 後 裔 中 帶 一 個 通 達 人 來 ; 還 有 示 利 比 和 他 的 眾 子 與 弟 兄 共 一 十 八 人 。
19. 又 有 哈 沙 比 雅 , 同 著 他 有 米 拉 利 的 子 孫 耶 篩 亞 , 並 他 的 眾 子 和 弟 兄 共 二 十 人 。
20. 從 前 大 衛 和 眾 首 領 派 尼 提 寧 服 事 利 未 人 , 現 在 從 這 尼 提 寧 中 也 帶 了 二 百 二 十 人 來 , 都 是 按 名 指 定 的 。
21. 那 時 , 我 在 亞 哈 瓦 河 邊 宣 告 禁 食 , 為 要 在 我 們 神 面 前 克 苦 己 心 , 求 他 使 我 們 和 婦 人 孩 子 , 並 一 切 所 有 的 , 都 得 平 坦 的 道 路 。
22. 我 求 王 撥 步 兵 馬 兵 幫 助 我 們 抵 擋 路 上 的 仇 敵 , 本 以 為 羞 恥 ; 因 我 曾 對 王 說 : 「 我 們 神 施 恩 的 手 必 幫 助 一 切 尋 求 他 的 ; 但 他 的 能 力 和 忿 怒 必 攻 擊 一 切 離 棄 他 的 。 」
23. 所 以 我 們 禁 食 祈 求 我 們 的 神 , 他 就 應 允 了 我 們 。
24. 我 分 派 祭 司 長 十 二 人 , 就 是 示 利 比 、 哈 沙 比 雅 , 和 他 們 的 弟 兄 十 人 ,
25. 將 王 和 謀 士 、 軍 長 , 並 在 那 裡 的 以 色 列 眾 人 為 我 們 神 殿 所 獻 的 金 銀 和 器 皿 , 都 秤 了 交 給 他 們 。
26. 我 秤 了 交 在 他 們 手 中 的 銀 子 有 六 百 五 十 他 連 得 ; 銀 器 重 一 百 他 連 得 ; 金 子 一 百 他 連 得 ;
27. 金 碗 二 十 個 , 重 一 千 達 利 克 ; 上 等 光 銅 的 器 皿 兩 個 , 寶 貴 如 金 。
28. 我 對 他 們 說 : 你 們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 器 皿 也 為 聖 ; 金 銀 是 甘 心 獻 給 耶 和 華 ─ 你 們 列 祖 之 神 的 。
29. 你 們 當 警 醒 看 守 , 直 到 你 們 在 耶 路 撒 冷 耶 和 華 殿 的 庫 內 , 在 祭 司 長 和 利 未 族 長 , 並 以 色 列 的 各 族 長 面 前 過 了 秤 。 」
30. 於 是 , 祭 司 、 利 未 人 按 著 分 量 接 受 金 銀 和 器 皿 , 要 帶 到 耶 路 撒 冷 我 們 神 的 殿 裡 。
31. 正 月 十 二 日 , 我 們 從 亞 哈 瓦 河 邊 起 行 , 要 往 耶 路 撒 冷 去 。 我 們 神 的 手 保 佑 我 們 , 救 我 們 脫 離 仇 敵 和 路 上 埋 伏 之 人 的 手 。
32. 我 們 到 了 耶 路 撒 冷 , 在 那 裡 住 了 三 日 。
33. 第 四 日 , 在 我 們 神 的 殿 裡 把 金 銀 和 器 皿 都 秤 了 , 交 在 祭 司 烏 利 亞 的 兒 子 米 利 末 的 手 中 。 同 著 他 有 非 尼 哈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 還 有 利 未 人 耶 書 亞 的 兒 子 約 撒 拔 和 賓 內 的 兒 子 挪 亞 底 。
34. 當 時 都 點 了 數 目 , 按 著 分 量 寫 在 冊 上 。
35. 從 擄 到 之 地 歸 回 的 人 向 以 色 列 的 神 獻 燔 祭 , 就 是 為 以 色 列 眾 人 獻 公 牛 十 二 隻 , 公 綿 羊 九 十 六 隻 , 綿 羊 羔 七 十 七 隻 , 又 獻 公 山 羊 十 二 隻 作 贖 罪 祭 , 這 都 是 向 耶 和 華 焚 獻 的 。
36. 他 們 將 王 的 諭 旨 交 給 王 所 派 的 總 督 與 河 西 的 省 長 , 他 們 就 幫 助 百 姓 , 又 供 給 神 殿 裡 所 需 用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