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斯 帖 記 2
1. 這 事 以 後 , 亞 哈 隨 魯 王 的 忿 怒 止 息 , 就 想 念 瓦 實 提 和 他 所 行 的 , 並 怎 樣 降 旨 辦 他 。
2. 於 是 王 的 侍 臣 對 王 說 : 不 如 為 王 尋 找 美 貌 的 處 女 。
3. 王 可 以 派 官 在 國 中 的 各 省 招 聚 美 貌 的 處 女 到 書 珊 城 ( 或 譯 : 宮 ) 的 女 院 , 交 給 掌 管 女 子 的 太 監 希 該 , 給 他 們 當 用 的 香 品 。
4. 王 所 喜 愛 的 女 子 可 以 立 為 王 后 , 代 替 瓦 實 提 。 」 王 以 這 事 為 美 , 就 如 此 行 。
5. 書 珊 城 有 一 個 猶 大 人 , 名 叫 末 底 改 , 是 便 雅 憫 人 基 士 的 曾 孫 , 示 每 的 孫 子 , 睚 珥 的 兒 子 。
6. 從 前 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將 猶 大 王 耶 哥 尼 雅 ( 又 名 約 雅 斤 ) 和 百 姓 從 耶 路 撒 冷 擄 去 , 末 底 改 也 在 其 內 。
7. 末 底 改 撫 養 他 叔 叔 的 女 兒 哈 大 沙 ( 後 名 以 斯 帖 ) , 因 為 他 沒 有 父 母 。 這 女 子 又 容 貌 俊 美 ; 他 父 母 死 了 , 末 底 改 就 收 他 為 自 己 的 女 兒 。
8. 王 的 諭 旨 傳 出 , 就 招 聚 許 多 女 子 到 書 珊 城 , 交 給 掌 管 女 子 的 希 該 ; 以 斯 帖 也 送 入 王 宮 , 交 付 希 該 。
9. 希 該 喜 悅 以 斯 帖 , 就 恩 待 他 , 急 忙 給 他 需 用 的 香 品 和 他 所 當 得 的 分 , 又 派 所 當 得 的 七 個 宮 女 服 事 他 , 使 他 和 他 的 宮 女 搬 入 女 院 上 好 的 房 屋 。
10. 以 斯 帖 未 曾 將 籍 貫 宗 族 告 訴 人 , 因 為 末 底 改 囑 咐 他 不 可 叫 人 知 道 。
11. 末 底 改 天 天 在 女 院 前 邊 行 走 , 要 知 道 以 斯 帖 平 安 不 平 安 , 並 後 事 如 何 。
12. 眾 女 子 照 例 先 潔 淨 身 體 十 二 個 月 : 六 個 月 用 沒 藥 油 , 六 個 月 用 香 料 和 潔 身 之 物 。 滿 了 日 期 , 然 後 挨 次 進 去 見 亞 哈 隨 魯 王 。
13. 女 子 進 去 見 王 是 這 樣 : 從 女 院 到 王 宮 的 時 候 , 凡 他 所 要 的 都 必 給 他 。
14. 晚 上 進 去 , 次 日 回 到 女 子 第 二 院 , 交 給 掌 管 妃 嬪 的 太 監 沙 甲 ; 除 非 王 喜 愛 他 , 再 提 名 召 他 , 就 不 再 進 去 見 王 。
15. 末 底 改 叔 叔 亞 比 孩 的 女 兒 , 就 是 末 底 改 收 為 自 己 女 兒 的 以 斯 帖 , 按 次 序 當 進 去 見 王 的 時 候 , 除 了 掌 管 女 子 的 太 監 希 該 所 派 定 給 他 的 , 他 別 無 所 求 。 凡 看 見 以 斯 帖 的 都 喜 悅 他 。
16. 亞 哈 隨 魯 王 第 七 年 十 月 , 就 是 提 別 月 , 以 斯 帖 被 引 入 宮 見 王 。
17. 王 愛 以 斯 帖 過 於 愛 眾 女 , 他 在 王 眼 前 蒙 寵 愛 比 眾 處 女 更 甚 。 王 就 把 王 后 的 冠 冕 戴 在 他 頭 上 , 立 他 為 王 后 , 代 替 瓦 實 提 。
18. 王 因 以 斯 帖 的 緣 故 給 眾 首 領 和 臣 僕 設 擺 大 筵 席 , 又 豁 免 各 省 的 租 稅 , 並 照 王 的 厚 意 大 頒 賞 賜 。
19. 第 二 次 招 聚 處 女 的 時 候 , 末 底 改 坐 在 朝 門 。
20. 以 斯 帖 照 著 末 底 改 所 囑 咐 的 , 還 沒 有 將 籍 貫 宗 族 告 訴 人 ; 因 為 以 斯 帖 遵 末 底 改 的 命 , 如 撫 養 他 的 時 候 一 樣 。
21. 當 那 時 候 , 末 底 改 坐 在 朝 門 , 王 的 太 監 中 有 兩 個 守 門 的 , 辟 探 和 提 列 , 惱 恨 亞 哈 隨 魯 王 , 想 要 下 手 害 他 。
22. 末 底 改 知 道 了 , 就 告 訴 王 后 以 斯 帖 。 以 斯 帖 奉 末 底 改 的 名 , 報 告 於 王 ;
23. 究 察 這 事 , 果 然 是 實 , 就 把 二 人 掛 在 木 頭 上 , 將 這 事 在 王 面 前 寫 於 歷 史 上 。